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宁武县阳矿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宁武县阳矿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2016年09月10日 11:06:41 访问量:128

宁武县阳矿小学语言文字工作制度

为全面推进我校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师法》、《教育法》和国家语委、国家教委颁布的《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以及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语委关于贯彻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言文字法〉的通知》,结合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学校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网络覆盖教育教学、管理的各个层面,实行分管领导负责制、逐级管理部门配合学校整体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网络。实行责任分工,职责明确。政教处和教导处负责教职工语言文字工作,教研组负责教师和学生日常用语使用普通话,写规范字,学校少先大队辅导员负责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和宣传,后勤负责校园环境、室内外各种标牌规范使用汉字和语言文字工作宣传牌的设置。将推广普通话和推行规范汉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计划,作为素质教育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二条 学校张贴各种宣传标语,制作固定宣传栏,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环境。

第三条 学校开设普通话训练课(晨读)、书法(写字课)等课程,开展各种语言文字类活动,将普及普通话和汉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教育教学基本内容和常规管理。

第四条 普通话、规范字是校园基本用语用字。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用语用字:

(一)校内交谈用语;

(二)公务接待用语;

(三)各种会议用语;

(四)校园广播用语;

(五)课堂用语(外语教学除外);

(六)说课、演讲、诗词朗诵、讲故事等各种师生评比竞赛用语;

(七)文件、规章制度、决定、办法、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标牌、标志牌、指示牌、名称牌、标语牌、会标、奖状、证书以及公务用字;

(九)学校组织的师生征文、教师论文、信息简报等用字;

(十)校园网及办公平台、课件、电子教案等汉语信息技术产品用语用字;

(十一)教案、板书、作业批改、试题试卷、黑板报、墙报等教育教学用字;

(十二)教室、办公室、会议室、多功能室、厕所等各种环境文化设计用字;

(十三)票据、报表、菜单等用字;

(十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外,校园内不得使用下列汉字:

(一)已简化的繁体字;

(二)已淘汰的异体字和旧字形;

(三)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简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旧译计量单位名称用字;

(五)有损社会文化环境,带有不良文化倾向的用字。

第六条 使用汉字、标点符号、汉语拼音等,应当执行国家现行有效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标点符号用法》、《汉语拼音方案》和《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等标准。

学校语言文字办公室负责组织专人检查测试。

第七条 学校教师实行普通话等级制度,不定期组织普通话水平培训与测试。

全体教职工,应当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语文教师不得低于二级甲等至少一人达到一级水平人数非语文教师不得低于二级乙等非教学人员不得低于三级甲等。

第八条 学校教师实行普通话证书上岗制度。未达标的教职工,一律不能上岗;未达标的教师应分期分批参加语委办组织的普通话培训、测试。

加强普通话达标后的测后管理,杜绝证书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现象,引导与鼓励教师自觉地把普通话作为自己的职业语言,并不断提高普通话水平。

第九条 学校新增教师时应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相应等级标准的方可录用。

第十条 学生必须按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规定,说普通话和规范使用汉字。

第十一条 学校将《语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年级学科、教师业务考核管理,并作为各级各类评先选优的硬性指标。

第十二条 精心组织每年的推普周宣传活动,促进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第十三条 加强语言文字工作档案管理,及时规范整理、及时归档,做好检查工作。

 

编辑:周国成
评论区
发表评论

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教育部 中国现代教育网 不良信息 垃圾信息 网警110
郑重声明: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通知—删除】义务。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宁武县阳方口煤矿小学 特此声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经营许可证 ICP证 京ICP备13002626号-8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2087
联系地址:阳方口煤矿生活区阳方口煤矿小学
北京网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